提梁機電氣部件試驗規定與檢查項目
動負荷試車。
?。?)靜負荷試車情況正常之后,才允許進行動負荷試車,動負荷試車不作為交工驗收的條件。
?。?)動負荷試驗是在超額定負荷10%情況下反復起升和下降試車,且在這一負荷下作運行機構試車和作大車、電葫蘆運行的終點開關試驗。
電氣部件試驗規定與檢查項目:
?。?)提梁機各機構作連續反復運轉的時間不超過15分鐘。因此,試驗時各機構交替運轉。只有當機構完全停止后才允許反轉。
?。?)檢查各限位,安全保護裝置,連鎖裝置的動作是否正確可靠。
?。?)電氣設備運轉中的故障應消除,不允許電動機和電氣設備的溫升超過規定標準,活動接點不得有燒灼情況,設備不應有非正常的響聲和振動等現象。